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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营口德鸿碳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表时间:2024-08-14 访问量:1343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营口德鸿碳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日照石墨电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营口德鸿碳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大规格超高功率日照石墨电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本次对原料组成进行调整,以延迟石油焦(生焦)和煤沥青为主要原料,生产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改建后不新增产能,维持原有“年产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5万t/a”产能不变。

建设单位:营口德鸿碳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营口市中小企业创业园金牛山大街北侧,规划六路西侧;

项目投资:新增投资28000万元;

2、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煅烧炉废气经PNCR高分子脱硝+ SDS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煅后焦粗破系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混捏、压型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浸渍、二次焙烧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配料库粉尘分别经3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一次焙烧废气分别经三套PNCR高分子脱硝+湿法脱硫+静电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DA006、DA008、DA009排气筒排放;机加工车间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焙烧车间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10排气筒排放;石墨化车间切割、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11排气筒排放;石墨化废气分别经两套钙钠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分别经DA012和DA013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改建项目不新增废水,厂区废水达标接管至营口东部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噪声源均设置在厂房内,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经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全厂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得到妥善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地址:https://pan.baidu.com/s/1hyR491QlDdfGacLOzofSvw

提取码:knf3

2、纸质报告查阅地址:营口鑫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企业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nYyL5bLjZU-EqCKiMXB7A

提取码:f0df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公众意见表下载进行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944095504@qq.com

2、将纸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营口鑫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营口鑫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15141715459

八、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电话:186126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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